荆楚理工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等规定,结合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
第四条 学校、校属各单位(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财务处是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负责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督促、沟通协调、建章立制工作;
(二)审核校属各单位(部门)报送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结果、自评结果,开展自评结果应用;
(三)配合完成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六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作为预算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具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环节, 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体系;
(二)向财务处报送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结果、自评结果;
(三)配合完成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三章 事前绩效评估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指校属各单位(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程序,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估算,形成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的过程。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范围为新出台的申请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
第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是否与国家、省政府、相关行业政策相关,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确定的服务对象,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等。
(二)投入经济性。预算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标准是否合理;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相关规划和计划相符、是否与现实需求相匹配,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等。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具备人、财、物等基本实施条件;是否制定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有无保障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配套机制等。
(五)筹资合规性。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财政投入方式是否合理,筹资风险是否可控等。
第十条 事前绩效评估流程包括校属各单位(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向财务处提交评估结果、财务处审核评估结果并向省财政厅提交评估结果、财政厅审核评估结果等。
第十一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当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及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评估结果应当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第十二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可以自行实施,直接形成评估结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基础上形成评估结果。
第十三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当连同预算申请一并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四条 事前绩效评估指标是判断新出台政策、项目是否可行的评估工具(事前绩效评估指标框架见附1)。
第十五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主要有专家论证、实地调研、社会调查,以及征询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等。
第十六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程序:
(一)确定事前绩效评估的组织方式。主要有校属各单位(部门)自行实施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二)制订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时间安排、人员组成等。
(三)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
(四)形成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五)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档案。
第十七条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包括评估结论、佐证材料等内容(格式见附2)。
第十八条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不予通过”。
校属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财务处审核结论为“通过”的,细化项目设置后纳入学校项目库管理;省财政厅审核结论为“通过”的,细化项目设置后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管理。
第十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聘请专家论证的,除出具绩效评估结果外,还应当出具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格式见附3)。
第四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 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设置、审核、批复以及调整、应用等环节。
第二十三条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由校属各单位(部门)设置。
第二十四条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应当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
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安排预算资金。
第二十五条 绩效目标按以下方式分类: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整体绩效目标。
本条所称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
本条所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本条所称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学校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学校所管理的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本条所称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本条所称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二十六条 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等。
(一)本条所称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二)本条所称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对该项产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
第二十七条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一)本条所称产出指标,是指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相关预算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的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
质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
时效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成本的控制情况。
(二)本条所称效益指标,是指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二级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等;
社会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生态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三)本条所称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的一级指标。
第二十八条 工作运转类项目,可以主要设置产出指标;经济发展类、事业发展类、民生保障类项目,应当同时设置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
第二十九条 指标值是指用量化的数值、比率或定性表述来表示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与绩效指标逐一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
第三十条 指标值确定依据一般包括:
(一)历史数据,是指同类指标的以前年度实际完成数据等;
(二)行业标准,是指行业部门和标准化管理机构公布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三)计划数据,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
(四)其他数据,是指省财政厅认可的其他依据。
第三十一条 绩效目标设置的依据包括: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三)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
(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五)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要求;
(六)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数据及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
(七)《荆楚理工学院预算项目绩效共性指标体系》(荆理工财〔2020〕3号);
(八)符合省财政厅要求的其他依据。
第三十二条 设置的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考核量化。坚持“定量为常态、定性为例外”的原则。不能定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当具有可衡量性。
(二)适度压力。指标值设置应当具有挑战性和压力性。原则上,相同指标的指标值设置应当较上年完成情况有所提升。
(三)相关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密切相关,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高度匹配。
(四)指向核心。绩效目标应当优先选择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关键性指标。
(五)讲求成本。绩效目标应当充分考虑到后期数据获取、检验的经济性和便捷性,符合节约成本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 绩效目标表是所设置绩效目标的表现形式。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校属各单位(部门)在填报《项目申报表》时同时编报(格式和说明见附4、附5);整体绩效目标,财务处应当编报《整体绩效目标表》(格式和说明见附6、附7);审核需要时,应当提供《绩效目标编制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8)。
第三十四条 绩效目标设置程序包括:
(一)校属各单位(部门)设置绩效目标。申请预算资金的单位按照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提交财务处;根据财务处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再次提交。
(二)财务处设置绩效目标。财务处按要求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汇总校属各单位(部门)绩效目标,提交省财政厅;根据省财政厅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再次提交省财政厅。
第三十五条 绩效目标设置的方法包括: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
1.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
2.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可以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多个子目标。
3.对项目支出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项目支出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4.通过收集相关基础数据,明确指标值确定依据,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二)学校整体绩效目标设置。
1.对学校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
2.结合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学校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学校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学校整体绩效目标可以分解为多个子目标。
3.依据学校整体绩效目标,结合学校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4.通过收集相关基础数据,明确指标值确定依据,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第三十六条 绩效目标审核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由省财政厅或财务处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
第三十七条 绩效目标审核是预算审核的有机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第三十八条 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完整性。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绩效指标是否量化,相关数据的获取是否有具体来源等。
(二)相关性。绩效目标的设置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
(三)适当性。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指标值持续多年不变,甚至有所降低的,是否做出相关说明。
(四)可行性。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新增的重大政策、项目是否通过了事前绩效评估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
必要时需出具《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书》(见附9)。
第三十九条 审核绩效目标时,应当参考以前年度该项目部门自评结果和财政评价结果。
通过逐年修正绩效指标,如此循环往复,实现绩效持续性改进和螺旋式上升,形成相应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第四十条 绩效目标审核程序为:
(一)财务处审核。财务处对校属各单位(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送省财政厅。
(二)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组织对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根据审核反馈情况修改完善后重新报送。对未重新报送的,不得安排预算。
第四十一条 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
财务处在收到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时,同步批复校属各单位(部门)的绩效目标。
第四十二条 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
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可以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第四十三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部门自评。
第四十四条 财务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学校预算公开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
第五章 绩效运行监控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运行监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四十六条 绩效运行监控的范围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四十七条 绩效运行监控内容主要包括: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二是预计效益的实现程度及趋势,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三是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
(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
(三)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延伸监控。必要时,可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延伸监控。具体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信息公示、资产管理以及有关预算资金会计核算等。
(四)其他需要实施绩效监控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 绩效运行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
第四十九条 绩效运行监控的重点:
(一)及时性。重点关注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且前期准备不充分,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二)合规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
(三)有效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
第五十条 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具体采取校属各单位(部门)日常监控和省财政厅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对科研类项目可暂不开展年度中的绩效运行监控,但应当在实施期内结合项目检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更加注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可持续性。
第五十一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每年对1-7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运行监控汇总分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收集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校属各单位(部门)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运行监控信息。
(二)分析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校属各单位(部门)在收集上述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三)填报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校属各单位(部门)在分析绩效运行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格式见附10),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报送绩效运行监控表。校属各单位(部门)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报送财务处。财务处审核、汇总后,将所有一级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报送省财政厅。
第五十二条 通过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应当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一)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二)对于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应当暂停项目实施,相应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已开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第五十三条 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六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严谨的方法和程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对预算资金及其使用主体的支出行为、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评价结果的过程。
第五十五条 绩效评价管理的范围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不含不可预见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六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绩效评价。主要从产出、效果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侧重于绩效改进。
(二)政策绩效评价。主要从政策制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政策执行的效率性和合规性、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实施效果,侧重于政策调整。
(三)整体绩效评价。主要围绕学校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侧重于提高学校整体绩效水平。
第五十七条 绩效评价按以下方式分类:
按照评价主体分为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校属各单位(部门)开展的评价为部门自评;省财政厅开展的评价为财政评价,财政评价包括重点评价和再评价。
按照评价客体分为项目评价、政策评价、整体绩效评价、对省级财政资金项目运行情况的综合绩效评价等。
第五十八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
对延续年度的重大项目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全部完成后适时开展全周期绩效评价。
科研项目应当按照中央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五十九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部门自评应当根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评价,不得另行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根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评价完成后,确有需要的,可另设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评价,绩效评价指标中的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应作为次年绩效目标进行设置。
第六十条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应当采用两种以上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二)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七)其他评价方法。
第六十一条 绩效评价组织方式包括两种,可以由校属各单位(部门)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第六十二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应当出具绩效评价结果。自行实施的,直接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第六十三条 项目绩效评价和学校整体绩效评价应当采取评分的形式,总分设置为100分。
政策绩效评价可以不采取评分的形式,根据评价给出延续或终止的结论。
第六十四条 本条所称部门自评,是指校属各单位(部门)依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的一系列评价活动。
部门自评侧重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检查、实现校属各单位(部门)自我管理,是提取、修正绩效指标的过程。
第六十五条 部门自评的程序:
(一)制订工作方案。部门自评工作方案由校属各单位(部门)或校属各单位(部门)会同第三方机构共同研究制订,主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组织方式、评价方法、调查问卷设计、具体样本确定、评价人员组成、实施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自评。通过案卷研究、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核实数据和信息,并对这些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
(三)撰写部门自评结果。在整理分析基础上,由校属各单位(部门)直接形成部门自评结果,或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为依据,形成部门自评结果。
(四)校属各单位(部门)向财务处报送自评结果,由财务处负责审核、汇总。
第六十六条 部门自评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分。
部门自评采取评分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可以不评级。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校属各单位(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第六十七条 部门自评的评分方法。
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
第六十八条 部门自评结果呈现形式。
(一)表格形式。
校属各单位(部门)出具自评表(格式见附11、附12):
(二)文字形式。
校属各单位(部门)出具自评结论、佐证资料等(格式见附13、附14)。
第七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实现绩效持续性改进和螺旋式上升,逐年循环往复,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活动。
第七十条 财务处审核、汇总自评结果,将自评结果摘要版送学校领导审签,根据批示要求和自评结果进行整改后,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第七十一条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部门自评结果与校属各单位(部门)及具体项目预算安排挂钩。
第七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财务处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部门自评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
公开的方式。在学校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中一并公开自评结果及应用情况,并永久保留。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七十三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职责,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七十四条 学校不得影响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受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报告负责,保证报告的公信力和客观性。
第七十五条 对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3月28日印发的《荆楚理工学院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荆理工字〔2017〕13号)同时废止。
附1:事前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附2:××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格式)
附3:××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格式)
附4: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
附5: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内容说明
附6: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7: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附8:绩效目标编制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9: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书
附10: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
附11:XX年度XX项目自评表
附12:XX年度XX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13:XX年度XX项目自评结果(格式)
附14:XX年度XX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格式)
(附1-14见财务处网站)
附1:
事前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估 要 点 |
立项 必要性 (30) |
政策相关性 |
①是否与国家、湖北省、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②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行业规划及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湖北省行业发展规划等相符;③是否与其他政策存在交叉、重复。 |
职能相关性 |
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
需求相关性 |
①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②是否有可替代性;③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
财政投入 相关性 |
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
决策科学性 |
①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②是否经过了评审、专家咨询或公众听证等环节;③调研报告、可研、评审、批示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④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责任是否可追溯。 |
投入 经济性(10) |
投入合理性 |
①预算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测算标准是否合理;②投入资源及成本是否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③其他渠道是否有充分投入。 |
成本控制 措施有效性 |
项目是否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
绩效 目标 合理性 (20) |
目标明确性 |
①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②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一致;③项目受益群体定位是否准确;④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 |
目标合理性 |
①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②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③绩效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④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 |
实施 方案 可行性 (20) |
实施内容 明确性 |
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
实施方案 有效性 |
①项目技术路线是否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是否匹配;②项目组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③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 |
过程控制 有效性 |
①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②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③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以前年度业务制度执行是否出现过问题,相关业务方面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并配有相应的保障措施;④项目执行过程是否设立管控措施、机制等,相关措施、机制是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
筹资 合规性 (20) |
筹资合规性 |
①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②资金筹措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是否经过相关论证,论证资料是否齐全;③资金筹措是否体现权责对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 |
财政投入 能力 |
①市县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②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③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
筹资风险 可控性 |
①对筹资风险认识是否全面;②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③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
注:每一个评估要点,都要有佐证资料,否则不得计分。
附2: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论
评估事项
简要概述拟申请的项目资金总额、资金投入方向和绩效目标。
评估结论
给出“通过”、“不予通过”的结论。
附件:事前绩效评估得分表(附后)
二、佐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概述政策、项目需要出台的背景、现实需求、当前现状、项目拟实施的内容,准备采取的措施,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等。
(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实施过程、采取的评估方法等相关情况。
(三)事前绩效评估分析
1.事前绩效评估各指标分析
(1)立项必要性分析
(2)投入经济性分析
(3)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4)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
(5)筹资合规性分析
2.意见和建议
(四)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
(五)其他佐证资料
附3:
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
评估指标及分值 |
专家评估计分 |
评估指标 |
分值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平均 |
立项必要性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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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相关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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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相关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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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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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相关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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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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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经济性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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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合理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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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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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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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明确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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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合理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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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有效性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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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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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内容明确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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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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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可行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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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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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筹资合规性 |
20 |
|
|
|
|
|
|
筹资合规性 |
|
|
|
|
|
|
|
财政投入能力 |
|
|
|
|
|
|
|
筹资风险可控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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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100 |
|
|
|
|
|
|
评估得分 |
|
评估结论 |
通过□ 不予通过□ |
分项意见: 1.立项必要性 2.投入经济性 3.绩效目标合理性 4.实施方案有效性 5.筹资合规性 |
总体意见: |
其他问题和建议: 专家组组长签字: 日期: |
附4:
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
项目绩效总目标 |
名称 |
目标说明 |
长期绩效目标1 |
|
…… |
|
年度绩效目标1 |
|
…… |
|
长期绩效目标表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长期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
|
|
质量指标 |
|
|
|
……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成本指标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
|
|
…… |
|
|
长期绩效目标2 |
|
|
|
|
|
…… |
|
|
|
|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 依据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实现 |
年度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
|
|
|
|
…… |
|
|
|
|
年度绩效目标2 |
|
|
|
|
|
|
|
…… |
|
|
|
|
|
|
|
附5:
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内容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校属各单位(部门)在填写项目文本时填报,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内容说明
(一)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按3年滚动填写,如2020年编制2021年预算,填写2021-2023年;2021年编制2022年预算,填写2022- 2024年等。
长期目标根据项目的设置情况,具体可以有2种填写方式:一是填写项目周期内最后一年的产出和效果;二是填写项目周期连续几年产出和效果的汇总值。一次性项目和处于项目期最后一年的项目,不需填写此项,只填写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长期绩效目标应当分解为年度绩效目标,随着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长期绩效目标逐步实现。每一年的年度目标都应该与该支出的长期目标密切相关,而且这些年度目标汇总起来对长期绩效目标要有足够的影响。
(二)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按长期指标和年度指标分别填列。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三级指标设置具体的指标值。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如“举办培训的班次”、“培训学员的人次”、“新增设备数量”等;
(2)质量指标:如“培训合格率”、“研究成果验收通过率”等;
(3)时效指标:如“培训完成时间”、“研究成果发布时间”等。原则上,对于讲求工作时效性的项目,应设置时效性指标。反之,可以不设置时效性指标;
(4)成本指标:如“人均培训成本”、“设备购置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的比较”等。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如“促进农民增收率或增收额”、“采用先进技术带来的实际收入增长率”等;
(2)社会效益指标:如“带动就业增长率”、“安全生产事故下降率”等;
(3)生态效益指标:如“水电能源节约率”、“空气质量优良率”等;
(4)可持续影响指标:如“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对本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
3. 满意度指标:
如“受训学员满意度”、“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或投诉次数”等。
4. 指标值中“前年”应当填写前两年度(预算编制时的前一年度)的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上年”应当填写前一年度(预算编制时当年)申报预算时填报的指标值。如2021年编制2022年预算,“前年”指2020年,“上年”指2021年。
附6:
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 |
|
部门总体 资金情况 |
总体资金情况 |
当年金额 |
占比 |
近两年收支金额 |
年 |
年 |
收入 构成 |
财政拨款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合计 |
|
100% |
|
|
支出 构成 |
基本支出 |
|
|
|
|
项目支出 |
|
|
|
|
合计 |
|
100% |
|
|
部门职能概述 |
1. ; 2. ; 3. ; …… |
年度工作任务 |
1. ; 2. ; 3. ; …… |
项目支出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总预算 |
项目本年度预算 |
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
|
|
|
|
|
…… |
|
|
|
|
整体绩效 总目标 |
长期目标(截止 年) |
年度目标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长期目标1: |
|
长期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 指标 |
指标 |
|
|
|
指标 |
|
|
|
…… |
|
|
|
效益 指标 |
指标 |
|
|
|
指标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 |
|
|
|
指标 |
|
|
|
…… |
|
|
|
长期目标2: |
|
…… |
|
|
|
|
|
年度目标1: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前 年 |
上 年 |
产出 指标 |
指标 |
|
|
|
|
|
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 指标 |
指标 |
|
|
|
|
|
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 |
|
|
|
|
|
指标 |
|
|
|
|
|
…… |
|
|
|
|
|
年度目标2: |
|
…… |
|
|
|
|
|
|
|
附7:
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学校申报整体绩效目标时填报,作为整体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整体绩效评价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填报说明
(一)单位名称:填写填报本表的省直部门全称。
(二)年度工作任务:填写根据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确定的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简要概述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和实施目的。
(四)长期目标:描述延续年度内利用全部预算资金所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五)长期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对应具体的指标值。具体填报要求可参照“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内容说明”。
(六)年度目标:具体填报要求参照长期绩效指标和“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内容说明”。
附8:
绩效目标编制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一、绩效目标编制说明,主要包括:
(一)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理由;
(二)绩效指标值确定的依据;
(三)专用名词的解释;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一)校属各单位(部门)职能相关文件;
(二)校属各单位(部门)工作规划;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的配套制度办法;
(四)与绩效目标设置相关的制度文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9:
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书
项目名称 |
|
本年预算 |
|
|
预算部门 (单位)名称 |
|
|
实施单位 |
|
|
审核内容 |
1. 完整性。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绩效指标是否量化,相关数据的获取是否有具体来源等。 |
|
2. 相关性。绩效目标的设置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 |
|
3. 适当性。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指标值持续多年不变,甚至有所降低的,是否做出相关说明。 |
|
4. 可行性。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新增的重大政策、项目是否通过了事前绩效评估等。 |
|
审核意见 及建议 |
|
|
|
|
|
|
|
|
审核结论 |
通过□ 修改□ 不通过□ |
|
|
|
|
审核组成员: 年 月 日
|
|
|
|
注:①整体绩效目标的“项目名称”和“实施单位”不填。
②对于项目支出,“本年预算”即该项目的本年度预算;对于整体,“本年预算”即本年度总体资金支出。
附10:
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
( 年度)
项目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
主管部门 |
|
项目执行单位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1-7月执行数 |
1-7月执行率 |
全年预计执行数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
|
|
年度绩效目标1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1-7月 指标执行情况 |
完成目标 可能性(确定能、有可能、不可能) |
备注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
|
|
|
|
…… |
|
|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
|
|
|
|
…… |
|
|
|
|
年度绩效目标2 |
|
|
|
|
|
|
|
…… |
|
|
|
|
|
|
|
偏 差 或 不 能 完 成 目 标 原 因 分 析 |
|
相 关 建 议 或 举 措 |
|
注:
1.完成目标可能性:对应所设置的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分确定能、有可能、不可能三级综合判断完成的可能性。
2.如“完成目标可能性”出现“有可能”、“不可能”选项,请分别在“偏差或不能完成目标原因分析”与“相关建议或举措”栏填写相关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偏差或不能完成目标原因分析:针对与预期目标产生偏差的指标值,根据实际情况从规划和目标设计、投入保障、制度保障、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并说明原因。
4.相关建议或举措:针对绩效目标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从完善制度保障、项目管理、调整预算资金安排等方面说明拟采取的措施。
附11:
XX年度XX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
|
主管部门 |
|
项目实施单位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
|
|
|
年度绩效目标1 (XX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产出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 |
|
|
|
|
…… |
|
|
|
|
年度绩效目标2 |
|
|
|
|
|
|
…… |
|
|
|
|
|
|
总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
|
|
|
|
|
|
|
|
|
|
备注: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12:
XX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
|
基本支出总额 |
|
项目支出总额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
|
|
|
年度目标1:(XX分)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产出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 |
|
|
|
|
…… |
|
|
|
|
年度绩效目标2(XX分) |
|
…… |
|
|
|
|
|
|
总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
|
|
|
|
|
|
|
|
|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13:
XX年度XX项目自评结果(格式)
(缩略版)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完成的绩效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XX年度XX项目自评表(附后,格式参见附1)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佐证材料
注:缩略版建议6000字以内。
XX年度XX项目自评结果(格式)
(摘要版)
摘要版只保留缩略版的第一部分,精简到1500字左右。
附14:
XX年度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格式)
(缩略版)
一、自评结论
(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二)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完成的绩效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整体绩效水平提高、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XX年度整体部门自评表(附后,格式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支出情况以及当年省委省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简要概述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四)上年度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佐证材料
注:缩略版建议6000字以内。
XX年度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格式)
(摘要版)
摘要版只保留缩略版的第一部分,精简到1500字左右。